正观视评:猥亵幼女8年登报道歉,未追究刑事责任是遗憾|世界通讯
2023-05-23 18:27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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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正观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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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报纸《中国新闻》刊登的一则《道歉声明》显示,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员工岳仲金在1997年至2004年,多次对一幼女实施猥亵,现向受害人登报道歉。但由于受害人2017年报案时,已超过追诉时效,司法机关未予追究岳仲金刑事责任。受害人于2020年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获赔各种损失共计30余万元。
正观视评:
看到这条新闻,估计不少网友和我一样,对岳仲金未被追究刑责愤愤难平。这的确让人很无奈,根据我国刑法,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,追诉时效为五年,而猥亵儿童罪的量刑一般都在五年以内,受害人报案时距案发已经快20年,因此无法对其追诉。不过,在民事赔偿方面,法院一审、二审都支持了受害人的诉求,这也是一种补偿吧。
只是,猥亵儿童人神共愤,如果不能受到法律制裁,能否抚平受害人的伤痛?又能否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?恐怕都要打问号。
也因此,针对此类案件,是否可以延长追诉期?由于受害人年龄小,性侵和猥亵儿童案本就不易发觉,等到孩子长大,也可能因为心理等原因而不敢面对,等到有勇气报案时,往往已经过了追诉期。如果因此不予追究刑事责任,会不会让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?这对于保护儿童不受侵害,恐怕是不利的。
值得注意的是,岳仲金不是第一个逃脱刑法制裁的“恶魔”,大概率也不是最后一个。尽管30万元的赔偿不算少,岳仲金也付出了代价,但我们更希望他能承担刑事责任。如今以民事赔偿和登报道歉了结,不能不说是遗憾。(陈若松)
(黄河评论信箱:zghhpl@163.co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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